最新公告!事关芜湖供水价格调整

 时间:2023-10-03 13:11:58      开云作者: 开云科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芜湖市市区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及二次供水价格制定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保证城市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消费者的承担接受的能力,拟提出以下方案:

  第一阶梯上调0.15元/m³,同时依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住建部《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6号令)要求,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将一、二、三档水价比例按照不低于1:1.5:3水平定价。即直供水基本水价:

  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由1.38元/m³上调至1.53/m³,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第二阶梯水量由每户月均用水量16m³-25m³(含)调至18m³-26m³(含);

  第二阶梯水量由每户月均用水量16m³-25m³(含)调至18m³-26m³(含);

  第一阶梯上调0.2元/m³,同时依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住建部《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6号令)要求,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将一、二、三档水价比例按照不低于1:1.5:3水平定价。即直供水基本水价

  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由1.38元/m³上调至1.58/m³,不执行阶梯水价。

  第二阶梯水量由每户月均用水量16m³-25m³(含)调至18m³-26m³(含);

  第二阶梯水量由每户月均用水量16m³-25m³(含)调至18m³-26m³(含);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维护的居民居住小区,执行二次供水阶梯价格,用户可直接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物业服务机构不再代收二次供水水费及相关联的费用。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给供水企业,仍由物业服务机构代管的居民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费及相关联的费用仍按原方式收取,由物业服务机构代收代缴。

  根据近三年供水实际,核定芜湖华衍水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为1.55元/m³(不含税费);

  经测算市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B类泵房(楼层高度≤54米)运维成本为1.94元/m³,二次供水C类泵房(高度54楼层高度≤100米)运维成本为2.11元/m³。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2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3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6名。

  曹丹丹(教师)、周之能(物业经理)、周光斌(社区工作人员)、胡永红(物业总经理)、张梦(街道工作人员)、赵昌爽(教师)、崔晓娜(企业职工)、王华(司机)、周云静(公务员)、刘潮越(企业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专门设置征集意见和建议邮箱为:;电线日前,能够最终靠以上方式提交芜湖市市区居民基本水价调整及二次供水价格制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