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二次供水设备拟一致移送属地供水企业运维办理

 时间:2023-12-07 18:40:39      开云作者: 开云科技

  记者25日从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得悉,佛山市水利局修订完结《佛山市供用水办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揭露寻求大众定见。

  《规则》添加防备外力损坏供水设备的办理规则,清晰居民二次供水设备应一致移送属地供水企业运维办理,调整供水主管部分对供水企业对用水户采纳中止供水、销户办法的监管流程。

  《规则》添加了防备外力损坏供水设备的规则,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加装管道加压设备,不得私行改变公共供水设备用地的用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隶属输配水设备的地上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制止打桩顶进、挖坑取土、建筑建(构)筑物,堆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及其他影响供水设备安全的活动。

  依据今年年初印发的《佛山市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办理办法》,《规则》同步修订二次供水设备办理相关联的内容,完成供水企业从源头至龙头的全过程接收,进一步保证居民供水安全。

  《规则》清晰,居民二次供水设备应逐渐一致移送属地供水企业实施专业保护办理;由属地供水企业担任运转办理的二次供水设备,运转电费由产权人承当,设备运转保护、修补更新本钱依照《乡镇供水价格办理办法》规则,计入供水价格。

  据了解,按原规则,供水企业因欠费需对用水户采纳中止供水和刊出用户档案办法,需书面报告区供水行政主任部分,经同意后方可对用水户进行停水和销户。

  《规则》方针解读指出,鉴于供水企业与用水户之间签定供用水协议,对用水户中止供水和销户行为归于商场商业和民事合同行为,不应由供水主管部分进行批阅。经慎重考虑,《规则》修订为供水企业定时将停水、销户状况向区供水行政主任部分报备。

  依据《规则》,用水户未按规则时刻足额交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应予催告;经催告用水户仍不按合同约好交纳相关联的费用的,供水企业可采纳中止供水办法,并应提早10日告诉用水户。被中止供水的用户在6个月内交齐合同约好费用的,供水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康复供水;用水户欠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告无效的,可刊出用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