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履行!宜昌城区二次供水最新收费规范

 时间:2023-12-20 16:03:18      开云作者: 开云科技

  3月24日,宜昌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城区二次供水建造改造移送后居民供水价格及相关事项的告诉。

  依据《湖北省乡镇二次供水办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03号)《宜昌市乡镇居民住所二次供水办理实施细则》(宜府办发〔2020〕6号)相关规则,结合市城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建造改造作业实践,经市政府研讨赞同,现就市城区二次供水建造改造移送后居民供水价格及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履行目标规模。城区公共供水区域内完结二次供水建造改造并移送给供水企业直接办理、完成抄表到户且运用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会集居住小区用户。

  二、详细价格规范。凡属上述目标规模的供水价格规范为1.90元/立方米(含二次加压运转维护费用0.53元/立方米),实施同城同价。继续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三级阶梯价格规范分别为每立方米1.90元、2.59元、3.27元;户籍人口3人的水量基数分别为20立方米(含)、20至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以上,户籍人口4人以上的水量基数为每人每月6.5立方米(含)、6.6至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以上。

  三、以上供水价格含水资源费,不包括污水处理费、日子垃圾处理费等,污水处理费、日子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方法及规范仍按现行有用方针规则和方法收取。

  四、对经民政部门承认的城市低保户继续实施方针优惠,即每户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含)以内的按1.32元/立方米履行,超越部分按1.90元/立方米履行。

  五、不运用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用户,其供水价格仍按原规范履行。不属上述目标规模,但会集运用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其他用户,供水价格可参照上述规范履行。

  六、各供水企业应逐渐加强办理,进步供水服务质量、保证供水安全,依法按规则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作业,强化方针宣扬,严厉界定收费规模,自动承受社会监督。

  七、本文自2021年4月1日起履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由我委依据本钱监审定论和实践运转办理状况再行核定正式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