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市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办理办法

 时间:2023-02-28 22:30:44      开云作者: 开云科技

  (2022年10月20日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发布 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标准和加强城市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办理,确保日子饮用水安全,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法令》《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住所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子饮用水卫生监督办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40-2010《二次供水工程技能规程》、陕西省工程建造标准DBJ 61/T 186-2021《二次供水工程技能规程》,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经过二次供水设备将城市公共供水贮存、加压后供给给用户的供水方法。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备,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箱(池)、水泵、阀门、电控设备、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设备的规划、施工、装置、调试、检验、运转及保护办理。

  第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二次供水的监督办理作业。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作业。

  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的相关办理作业。

  第五条二次供水应遵从确保水质、水量、水压、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准则。

  城市供水、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投诉、告发电话,及时处理投诉、告发的问题。

  担任办理保护供水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当地相关技能标准和标准,办理、保护供水设备,确保供水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确保水质契合国家规则的标准。

  第八条当日子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越供水管网的供水才能时,有必要建造二次供水设备。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市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第九条供水企业应当对二次供水设备的工程规划、竣工检验等环节进行技能审验。

  第十条二次供水设备的规划、施工,应当履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和标准,并契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性质的用户宜别离独立设置供水系统,并应别离独自计量。同一用户不同性质的用水,应别离独自计量。新建住所一表一户,水表应设置于套外,并尽可能会集设置;

  (二)装置在管道井或许专用水表井(室、箱)内的水表及管道,应有冬天防冻办法;

  (三)二次供水管道的安置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修建给水排水规划标准》GB 50015的规则;

  (六)二次供水设备中的设备、材料及附件等涉水产品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日子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点评标准》GB/T 17219、《修建给水排水规划标准》GB 50015、《二次供水设备卫生标准》GB 17051的有关规则;

  (七)埋地式日子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内,不该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日子饮用水水池(箱)周围2m内不该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九)二次供水操控设备应契合国家标准,并供给标准的通讯协议接口,应支撑任一种通讯协议。一起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缺水等毛病报警及主动保护和主动康复功用;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备完工后,建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能标准,进行冲刷、试压、消毒等。

  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的,建造单位不得私行将二次供水设备与城市供水管网衔接。

  第十二条鼓舞供水企业逐渐将设备的办理延伸至居民家庭水表,对二次供水设备实施专业运转保护。对新建的居民二次供水设备,鼓舞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对改造合格的二次供水设备,鼓舞供水企业担任运转保护;对既有的居民二次供水设备,鼓舞业主自行决定将设备办理托付给供水企业。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树立健全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作业制度、服务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恪守下列规则:

  (一)泵房内水泵机组的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呼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限值的要求,并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修建隔声规划标准》GB 50118的规则;

  (二)为住所服务的泵房内的电控设备宜与水泵机组、水箱、管道等输配水系统阻隔设置,并应采纳防水、防潮办法,其他泵房内电控设备可与输配水系统阻隔设置;

  (三)履行治安反恐防备职责和突发事件应急办理办法,对二次供水设备实施封闭式办理;

  (四)树立健全室外管道与设备、设备的运转、修理保护档案办理制度,设备运转保护档案、材料应完全。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定时查看二次供水设备运转状况,确保二次供水设备正常运转。

  因为工程施工、设备修理等原因确需中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早24小时告诉用水单位和个人;因产生灾祸或许紧迫事端,不能提早告诉的,应当在抢修的一起告诉用水单位和个人,赶快康复正常供水,并陈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超越24小时不能康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采纳应急供水办法,确保居民基本日子用水。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备由供水企业担任运转保护办理的费用由两边在托付保护和办理协议中清晰;由物业服务企业承当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备的日常运转、保护职责的,不得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再独自收取其他费用。依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则,二次供水设备运转电价履行居民用电价格。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二次供水设备安全,不得私行改装、搬迁或许撤除二次供水设备,不得阻遏、阻碍二次供水设备的保护办理、卫生检测。

  二次供水设备因设备毛病老化、二次加压方法或分区不合理、设备选型问题等影响供水水质、水压或形成其它供水问题和安全隐患影响住户正常用水时,二次供水产权单位或其托付的办理单位应担任及时进行毛病修理、设备更新改造等,确保供水安全平稳。

  二次供水设备的运转保护还应契合国家及当地二次供水相关的技能规程和标准规则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二次供水水质应当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日子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则。

  第十八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安排从事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等卫生办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看,有必要获得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对从事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等卫生办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进行卫生常识训练,未经卫生常识训练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树立水质办理制度并予以实施,装备专职或许兼职人员,加强水质日常办理。

  第二十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每半年对供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托付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契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一条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二次供水水质抽检,并对用户投诉的水质及时检测。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中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当即中止供水;对会集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中止供水。

  第二十二条二次供水水质不契合日子饮用水卫生标准时,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当即中止供水并奉告用户,待查明原因修正后,方可康复供水。

  水质不契合日子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止供水超越24小时的,应当向城市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陈述。

  第二十三条二次供水设备运转保护办理单位应当拟定应急预案。产生水质突发事件时有必要当即采纳应急办法,确保居民日常日子用水,并应当及时向城市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陈述,不得隐秘、缓报、谎称。

  第二十四条违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则,未经检验或许检验不合格,私行将二次供水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衔接的,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则,由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丢失的,赔偿丢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五条违背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损害二次供水设备安全的,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则,由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丢失的,赔偿丢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违背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私行改装、搬迁或许撤除二次供水设备的,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则,由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丢失的,赔偿丢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六条违背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则,二次供水水质不契合国家标准的,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第四十四条规则,由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背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则,二次供水设备办理者未按规则对其供水设备清洗消毒,按照《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第四十四条规则,由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背本办法规则的其他行为,法令、法规已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2022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宝鸡市城市日子饮用水二次供水办理办法》(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一起废止。